某天散步碰到一只狗,莫名觉得哪里不对。
我正思考,它主人说:这是古牧啊。
哎呀,就是这里不对。不露脸和眼睛才是古牧的特色。它主人给它剃的过多了。
古代牧羊犬,最古老的牧羊犬种之一。
城市里没有草原没有羊群,古牧变成人们的大玩伴。
大型犬。高过金毛。带一只出去,绝对壮观。
院子里一只古牧。名叫德芙。但我总喜欢叫它来福。
质朴的名字,据说是好养活?
超期待有个朋友叫脚趾,叫起来多欢乐
来福行走绝不会离开主人半米远,别说小孩子怕大狗了;在我们院子里,是来福怕小孩。
因为来福又高又壮又乖,熊孩子们都想爬上去骑着走,但人家能牧羊可不是来负重的。
来福决不会让你看到脸和眼睛,没事闻闻花碰碰草,你要是吓它一下,它马上就会吓跑开,哈哈。
就像一个大男生,虽然长得高,偏偏有温和的性情,只能靠女朋友来管着了。
算起来,有段日子没看见它了啊。tender今天说,遇到来福的主人了,原来7月份来福已去世了。
13岁了。老得只能躺在地上,无法进食。主人把吃的掰开放进它嘴里,也是一动不动。是走不动了才走了。
他家里人选了一个树坑,朝下面又挖下一米,把来福安放在那里。以后上面种了树,也不会有人知道。
他说的淡然,我听的也没表情。只是在转身的刹那,眼泪滚落下来。
为什么会怕分别呢?因为经历的少。
为免分别难以承受,我们还需离别教育。
我忽然想起《观复 猫》对花肥肥的纪念,说他们和猫都会感念相处的日子,猫知道人是友好的,人知道猫是可爱的。
然后先去天堂的生命,就会微笑着看着下面的人,还是开心的。
这么想着实温暖,才引发的哀痛像被一缕缕熨平。生是悲观的,但爱可以让它生动起来。
柔软稚嫩的爬行,呼呼听风的奔跑,头也不抬地吃饭,大声汪汪地叫唤。
无数影像凝聚点点滴滴,当时只道是寻常。
让我们珍惜这寻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