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用有趣 出人意表


插画:Catherine Campbell


我盼了很久的《带着鲑鱼去旅行》,终于读到了。

然而,即便是大作家,写起琐事,也不见得就一定引人入胜。

到底,什么才算有趣的呢?


有公号文推荐,“出身平凡的人,一是保持好奇心,尽可能多的参与人生体验,没试过的都试试。小小年纪就开始追求“平淡是真”的,多半是因为见识太短。”

好奇心这一点太重要,会衍生激情。激情是什么?是对生活琐细和功利的超越。

平淡是真,同意;最大的幸福是平静,也不好反驳。这些话可以放在更长久的时间里考量,但以微小的每时每刻来看,都不会是全无波澜的。敏锐地捕捉这些波澜,它们就成为你生活的曲线。

“二是多阅读,因为阅读是获取知识面的最廉价的办法,没有之一。”


让人觉得有趣的另一个标签,是出人意料,和大家的看法都不一样,有独特的风格,明确的喜好。

很多无趣的人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,没有爱好也没有特长,生活永远两点一线。

而兴趣特长,来自一个人投注的精力和时间,你精心浇筑的,一定会有显现。


我见过一种有趣的人是这样,明明才貌双全,却偏有明显的缺陷,——这往往令他们更加可爱。

能经受得起别人调侃,时不时来个自嘲自黑,就是有意让自己的形象别那么完美。

人无癖不可交。性情中人,才是完美的真实。


其实,有趣的人,并不是要走进你的世界,而是你透过他,看到另一番景象。

那什么样的情形最有趣?

是两个有趣的人相遇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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